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推展母語日教學實施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標:
1.推動母語教學以培養學生開闊胸襟、宏觀視野促進社會和諧。
2.鼓勵學生愛說母語,聽懂母語,以培養學生對母語的尊重。
3.輔導學生透過讀、聽、寫母語,以了解母語之美。
4.教導學生說母語,增進親子互動關係,健全家庭和諧美滿生活。
5.充實鄉土活動內容,使學生樂於接受鄉土文化。
三、實施原則:
1.正常原則:學習母語,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2.活動原則:學習說母語為一種活動,不強調成績亦不做紙筆測驗。
3.情境原則:設計學習環境,教師起帶頭作用,為學生表率。
4.鼓勵原則:積極鼓勵學生開口,讚美學生說母語。
5.生活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盡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
四、實施對象: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學生。
五、實施時間:訂定每週五為本校台灣母語日。
六、實施策略:
1.訂定母語發展特點:以學區特質,選擇閩南語為本校母語,輔以其他少數族群母語。
2.落實母語實施日:訂定每週三為母語日,落實母語教學推動,擴大學習效果。
3.設計母語學習活動:於各項活動時間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母語學習,或安排其他藝文活動,達寓教於樂之功能。
七、實施方式:
1.除國語外,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盡量以母語進行交談。
2.視訊朝會時間或廣播時,可以運用國語和母語交雜,培養學生學習興趣。
3.配合「週三播放品德教育」影片,可選播如櫻桃小丸子、卡滋幫、GOGO小芝麻等教育部制定閩南語卡通動畫或者台灣民謠、客家民謠….等音樂以製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4.辦理母語之學藝競賽,如閩南語演說、閩南語說故事,培養學生對母語之欣賞能力。
5.教室佈置設置「母語天地」一欄。
6.音樂課每學期至少教授母語歌曲一首。
八、預期效益:
1.經漸進式的學習,能引導學生循序漸進,由喜歡、聽懂至敢說。
2.母語朗朗上口,使增進對自己鄉土文化之認同與熱愛。
3.說母語成為風氣、成為生活中很自然的一部份。
九、本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