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後甲國中推動本土語言教育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1.教育部95.6.21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2.教育部補助本市推動國民中小學鄉土教育要點。
3.台南市九十七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鄉土教育計畫。
4.教育部97.08.06台語字第0970152711號函辦理。
5.本市109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實施目的:
1.增進師生聽、說臺灣台語的能力。
2.培養師生日常生活應用臺灣台語的能力。
3.促進師生瞭解臺灣台語文化的內涵及探索臺灣台語文學的興趣。
三、實施對象:全體教職員、工、學生或家長。
四、實施原則:
1.多元化:選擇多種方式營造學習情境。
2.生活化:由日常生活中做起,增進臺灣台語溝通能力。
3.趣味化:從遊戲團體活動中增進學生喜愛臺灣台語的興趣。
4.創意化:規劃有創意的活動,師生共同參與,達成臺灣台語應用能力。
5.普及化:將本土語言融入各領域教學中。
五、實施要點:
1.每週一日(星期三)升旗集合、朝會時間、使用臺灣台語喊口令,訓話、頒獎(由學務處執行)。
2.學校特定場地:
(1)上合作社購物使用本土語言。
(2)上體育器材室借用物品使用本土語言。
3.教室內佈置、教室外走廊及學校會議室佈置本土語言標語。
4.辦理校內競賽活動:臺灣台語演說、本土語言歌曲教學、臺灣台語朗讀等比賽。
5.充實圖書室有關臺灣台語書籍、CD及錄影帶及本土語言教學網站建置。
六、經 費:所需費用由本校經費預算支付。
七、預期效益:
1.經由本計畫的實施,引導全校師生能自然的以本土語言來表達。
2.透過母語日的系列活動實施,使得全校師生說台語成為生活中很習慣且自然。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