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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阡肇 - 學務處 | 2023-12-20 | 點閱數: 18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6590 號函 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如附件),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 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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