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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母語日暨本土教育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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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1月27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1053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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