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轉知補助本市113學年度第2次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3月10日公告256698號續辦。

二、本案補助對象及補助項目:

    (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二)113學年度補助認證考試項目說明如下:

        1、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經本計畫報名費依各認證考試簡章所列報名費金額核實補助,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

        2、本計畫所列之認證考試,以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認證考試,或該認證考試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簡稱 CEFR)與教育部認列之本土語文證照種類B2以上等級者為限。

三、本次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

1、教育部114年第1次臺灣台語認證考試(考試日期:114年3月9日),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委會114年第1次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考試日期:114年3月15日),每師每試補助250元。

3、成大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考試日期:114年6月14日),且限擇「教育部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補助上限2,500元。

四、申請作業:

     (一)申請期限:114年6月20日(星期五)12:00前完成線上填報21973號。

     (二)檢附資料:上傳核章後掃描檔之申請表(附件1)、申請清冊(附件2)、該師完成考試加蓋應試章之准考證或證書之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

五、本案申請限於上述報名場次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者。

六、檢附申請表、申請清冊各1份。

:::

學務處專區

showBlock

輔導室專區

show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