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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母語日暨本土教育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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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獎勵金,請於109年12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一、依據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業於109年11月30日寄發合格證書,凡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前掲獎勵計畫附件及相關證明,郵寄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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