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依據該會111年1月6日客會綜字第11060013403號函辦理。
一、依據該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客語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該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請善加運用。
三、貴單位如有需求,請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dYibLtKrMJi5t1V49)參閱申請流程,並於活動前1個月完成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