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升學資訊 王美惠 - 教務處 | 2024-07-10 | 點閱數: 681

甄選入學對象及方式:

一、甄選對象 其他入學管道未錄取或錄取報到後依該簡章規定放棄日期前取得錄取報到學校蓋章 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者,並符合下列之條件,始得報名參加特色招生專業 群科甄選入學續招。

二、甄選方式:

參與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之學校,其甄選方式得包括:

(一)各校應依特色課程發展就實驗、實作、表演等項目,選擇辦理術科甄選,並得視 需要辦理書面審查或面試,但不得加考任何學科紙筆測驗。

(二)各校得參採本(113)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

辦理方式及作業程序

一、報名手續

(一)符合甄選入學對象及甄選條件之學生,依其志願並經家長同意向各招生學校報 名。

(二)每一學生限擇一就學區之校(群、科、班)報名。

(三)報名時間:請參閱各校簡章。

(四)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五)收費:請詳見各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