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兒童權利公約與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113 年 8 月 16 日人本秘字第 1130010194 號函辦理。
二、「兒童不應因走入校園而失去人權」之精神及保障兒童知情權之意旨,其內容為:
(一)不受身心暴力之權利。
(二)不受歧視之權利。
(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
(四)受教育權。
(五)表意及被聆聽之權利。
(六)一般自由權。
(七)以上權利遭受侵害時之救濟管道。
課程計畫
十二國教
適性入學
多元學習
免試入學
學習扶助
五專優免
社團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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