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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靜儀 - 輔導室 | 2025-04-10 | 點閱數: 1990

此為 114 年家庭教育研習,一年 4 小時,因此請今年尚未研習之同仁進行研習
(去年 11 月研習為 113 年的部分,
與今年不同)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以提升家庭教育知能,達初級預防之效。依教育部113919日臺教社()字第1132403085號函規定,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

二、採線上研習:「edu 磨課師+

選擇縣市帳號登入-「臺南市」,然後使用 Open ID 登入。

三、114年度規劃「學齡階段親職教育議題」及「青少年階段親職教育議題」共 2 門課程,需完成今年度 4 小時研習時數規定,課程連結如下:

學齡階段親職教育議題課程:

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detail/10002424

青少年階段親職教育議題課程:

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detail/10002423

四、請各位師長們於 05 10 日前上線完成研習,並將研習時數(學習證明)PDF或截圖傳送至表單:https://forms.gle/QoHHSt1MbGxrx5126

五、若上開人員已於之前年度完成上述課程,請自行另選其他 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完成今年度 4 小時研習時數規定。

六、檢附臺南市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一份。

感謝同仁們的協助,預祝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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