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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陳怡蓁 - 人事室 | 2025-05-26 | 點閱數: 268

一、本局接受各校委託辦理本市 114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以下事項請各校務必配合:

  (一)薦派原則如下:

1 、開缺學校薦派初試監考人員:

     (1)普通班班級數為 18 班(含)以下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至少 2 人,以此類推。

     (2)普通班班級數為 19 班(含)以上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至少 3 人,以此類推。(本校至少薦派 18 人)

2 、開缺學校薦派複試工作人員:每開缺 1 名,薦派至少 1 人,以此類推。(本校至少薦派 6 人)

3 、接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二)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第一次講習: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30 分,地點:安南國中。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4 年 6 月 29 日(星期日)上午 6 時 50 分至 11 時 40 分,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監考費與講習費,共計 1,400 元(監考費 1000 元;講習費共 2 次,每次出席 200 元,須俟完成監考工作後,始與講習費一併支領);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三)複試相關作業:

 1 、講習時間地點: 114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30 分,地點:安南國中。

 2 、複試訂於 114 年 7 月 13 日(星期日):當日上午 7 時 30 分起,確定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試務工作費及講習費,試務工作費計全日 1500 元、半日 75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須俟完成試務工作後,始與試務工作費一併支領),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其他相關說明:

  (一)本局將視試務作業實際需求完成工作人力分配,另案公告需出席之工作人員名單,列入名單之教師請配合相關試務作業,除不可抗力之事由且經試務承辦學校認可者,餘皆請務必出席;未列入名單者則免出席協助試務,不再另行通知。

  (二)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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