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多次招考)
- 依據:
(一)臺南市 114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申請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實施計畫。
二、缺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2 名,並擇優錄取備取 1-2 名,依序遞補候用。
三、任用期間:114年 9 月 01 日~115 年 1 月 20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停止聘用。
四、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包括課堂協助、如廁清潔、用餐照顧……等。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生活輔導、指導特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三)協助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合班教學、戶外教學、融合教育…等課程。
(四)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五)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工作。
(七) 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9 小時(每學期 4~5 小時)之在職訓練(相關特教知能研習)。
五、鐘點節數及待遇:
(一)特教學生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90 元計,依學校上課日作息,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二)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勞退及健保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六、報名資格及條件: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進用資格為「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七、公告日期:即日起至至 114 年 8 月 22 日。
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hcjh.tn.edu.tw/index.php提供下載。
八、報名辦法:
(一) 第一次報名: 114 年 8 月 22 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時不受理。
第二次報名: 114 年 8 月 27 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時不受理。
第三次報名: 114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方式:檢同有關證件影印本及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不接受通訊報名。甄選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報名送件之各項資料證件影本不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號。
九、繳交資料: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影本(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影本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相關教育、特殊教育研習證明(無者免付)。
4.相關教育、特殊教育服務證明(無者免付)。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若因甄選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甄選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甄選項目及錄取人數:
(一)面試:特殊教育知能、實務操作。
(二)錄取人數:正取 2 名 ,備取 1~2 名。
十一、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第一次面試: 11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 10 時 00 分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第二次面試: 1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 10 時 00 分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第三次面試: 114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 10 時 00 分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二)資格審查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輔導室。
(三)面試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資源教室。
十二、錄取公告及時間:
(一)第一次公告時間: 11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
第二次公告時間: 1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
第三次公告時間: 114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
(二)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www.hcjh.tn.edu.tw/index.php 。
十三、報到時間:
第一次報到時間: 11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0 分。
第二次報到時間: 1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00 分。
第三次報到時間: 114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00 分。
親自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契約簽訂,未完成簽訂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注意事項:
(一)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特教學生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三)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www.anjh.tn.edu.tw/)最新消息。
(五)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36 小時或每學年 9 小時之研習課程。
十五、本案聯絡人:蘇虹敏組長,電話: 06-2388118 轉 1042 。
十六、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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