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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靖婷 - 教務處 | 2018-08-17 | 點閱數: 525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7 年 8 月 10 日府教社字第 107016382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組之「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高中學生組「國語朗讀」,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07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7.cyc.edu.tw)。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各校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 107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回傳下列檔案:
(一)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局社會教育科劉小姐(信箱:rachel@mail.tainan.gov.tw),信件主旨請填:『107 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建議』,逾期恕不受理。
(二)紙本核章:於上開期限前,傳真( 06-6372147 )或郵寄(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至本局社教科劉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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