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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意願申請家長參考與使用
一.本市申請案(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採線上申請,資料上傳時間訂於 114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星期五)止,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後,於 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申請人學區設籍學校,未送交或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
二.國小六年級申請國中階段,由未來設籍國中學校辦理;國中三年級申請高中階段,上傳資料由承辦學校線上審查或由未來欲簽訂合作計畫高中辦理。
三.設籍學校受理申請後,協助檢視學生申請資料是否完備,相關欄位請用印核章,於 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 23:59 前,將「有用印頁面」之彩色掃描檔(包含 1.申請書(第一頁個人資料頁)、 2.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與實驗教育聲明書及 3.與設籍學校協議書,以上三檔案需於簽名與用印後再掃描, 並請掃描成同一個 PDF 檔案),上傳至非學系統,路徑為:申請案審議>案件審查>114-2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查看>檔案上傳。
四.申請人所繳交之正本申請書,由設籍學校留存,不必寄至承辦學校隆田國小。
五.請各校留意作業期間及截止收件日期,以維護申請人權益。
六.本案承辦學校窗口為官田區隆田國小,電話: 06-5791047 轉分機 833 、 842 或 840 。如有系統問題,請聯繫系統廠商,電話: 02-2748-7499 。
●麻煩各位承辦人注意上述說明(尤其是第三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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