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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2 日臺教秘(五)字第 1150011379 號函辦理。
二、旨揭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為宗旨,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倘有上述事件皆可轉介申請該會急難救助,由轉介單位承辦人線上填寫。(網址: https://reurl.cc/Vmb2en)填寫後電話聯系確認,該會不受理紙本申請。
三、檢附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或逕洽該協會諮詢(電話: 04-24810389 )。
請詳閱附件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5 年 2 月 6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50244635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 3 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三、申請期間: 自 115 年 2 月 10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每名新臺幣 15,000 元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每名新臺幣 10,000 元
(三)國中(小)學:每名新臺幣 5,000 元
五、申請方式
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基金會申請(免備文)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5 樓。
六、其餘資訊請參閱基金會網址: https://www.tf4dr.org/。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115 年 2 月 6 日紅心<一百一拾四>刑字第 013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含五專)之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父母須為 114 年仍在監所執行者),即可申請。
三、申請期間:至 115 年 5 月 15 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小組:新臺幣 5,000 元/每名。
(二)國中組:新臺幣 8,000 元/每名。
(三)高中職組(含專一至專三)組:新臺幣 10,000 元/每名。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應送至 950 台東市中興路三段 196 號 1 樓(電話 089-231-033)逾期送達或申請文件不齊者,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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