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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6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63537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 08 : 40-16 : 00 。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新南國小演藝廳(僅供教育訓練用,恕不提供停車位;臺南市安平區建平里 17 鄰怡平路 6 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含完全中學)之學務人員至少指派 1 名參加。(前揭人員包含權責主任、組長或教官)
(二)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含完全中學)之輔導人員自由參加。
(三)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學生校外輔導會)之薦派人員。
五、參加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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