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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子儀 - 學務處 | 2019-09-21 | 點閱數: 672

說明:煩請導師先生讓班上有申請銷過改過學生,將此規定抄寫在聯絡本上,以提醒學生並讓家長知情,謝謝!
1. 本週將正式進行本學期第一次銷過改過程序,為期五週,敬請各位有 進行改過銷過學生努力完成目標。
2. 請二、三年級有申請銷過的同學務必依相關規定完成日常考核等程序(遵守上課秩序與任課老師相關規定,並於下課後請任課老師簽名,日常考核表每日也必須請導師簽名;週報表一定要請導師與輔導老師簽名,[輔導老師可以是班上的綜合活動老師、認輔老師或是輔導老師])並於周五(9/27)第八節課放學後,攜帶
(1)每週日常行為考核表(校園環境服務考核表,警告兩次以上學生適用)
(2)改過銷過行為考核週報表(導師簽名與輔導老師簽名,缺一不可)至學務處找生教組辦理審核(請注意個人服裝儀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