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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競賽 黃建松 - 學務處 | 2019-10-16 | 點閱數: 900

後甲好聲音學生才藝比賽

宗旨:培養學生均衡發展,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提供同學表現多元才能展現自我的舞台。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活動組。

三、協辦單位:後甲國中家長會。

四、比賽形式:可以個人獨唱或是兩人重唱,歌曲曲目自行選定,國、台、客、英、日語、韓語、原住民語不拘。

五、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初賽:1028()下午1330-1500於圖書館二樓會議室舉行。

(二)決賽:1113()0730-0915於圖書館三樓舉辦。

六、參賽資格:本校學生皆可參加(依報名優先順序最多報名40組)。

七、比賽方式:

(一)初賽:清唱2分鐘(裁判可視狀況隨時終止演唱),依分數高低錄取前8名參加決賽(評審視演唱水準,可增列決賽人數)

     (二)決賽:錄取前8名及若干佳作。

(三)決賽歌曲曲目以伴唱帶為主並自備歌曲光碟或MP3檔案,演唱順序以抽籤決定。

八、評分方式:

(一)音律音準40%

(二)音質技巧40%

(三)台風表現20%

九、評審人員:外聘具有歌唱或是舞台演出經驗之相關專業人士。

十、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1024()下午5點截止(初賽曲目請填寫在報名表,決賽請自備歌曲光碟或MP3檔案)

十一、報名地點:初賽報名表填妥後,請繳交給學務處活動組長或學務主任。

十二、獎勵辦法:佳作頒發獎狀,前8名頒發獎狀及獎牌,並根據校內學生才藝競賽敘獎辦法給予敘獎。

十三、注意事項:

(一)初賽名單1081024()公告於學校首頁及公佈欄,不再另行通知。

(二)初賽演唱方式:每人限清唱2分鐘(裁判可視狀況隨時終止演唱)

(三)唱名3次未到得以最後補唱,並扣總分2分。

(四)決賽名單預計於1081029() 公告於學校首頁及公佈欄。

十四、本次報名資料及比賽過程的攝影及錄影,均作為主辦單位辦理比賽及宣傳學校活動之用途。

十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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