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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 108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時間: 109 年 1 月 7 日(二)。
三、研習地點:本校四樓課發室。
四、參加對象:
(一)本校數學領域教師。
(二)本市推動新課綱策略聯盟工作圈夥伴學校數學領域教師(後甲國中、復興國中、光華高中、長榮中學)。
五、研習講師:台中市中港高中彭甫堅老師。
六、研習時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內容。
七、報名方式:請至臺南市教育局學習護照報名。
八、本案聯絡人:臺南市忠孝國中教務處呂玉芳組長 (連絡電話: 06-2670495 分機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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