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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蓁 - 人事室 | 2020-01-15 | 點閱數: 433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09年度緩召第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0912日起至210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如附件2),公告及相關作業參考表格已於12日登載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請下載運用。

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後備指揮部承辦人鄭紫岑小姐(電話:06-2826780分機76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