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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子儀 - 學務處 | 2020-06-03 | 點閱數: 431

說明:

近期有位國中學生因無照駕駛機車及附載乘客而自撞橋墩致死意外,請勿無照騎乘機車,務必於法定年齡及具備相關完整騎乘技能暨取得機車駕照後,始能騎乘上路並遵守交通規則規範等,以確保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