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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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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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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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95
一、參加人員:
1.本市各公私立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 ,個別或組隊(每一團隊至多五人)參加。
2.國小24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一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3.國中12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一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二、參加組別
1.參加者只可報名國小組、國中組的一組。
2.參加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徵選作業期程
1.收件截止日期:107年10月31日。
2.公告評選結果:107年11月20日。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本案聯絡人:崇明國小輔導室王英珠主任,電話06-2673330-8501,網路電話:5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