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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附件內容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之「臺南市 109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於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11 日舉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敬請所有參與人員配合本局規劃之防疫措施,以期提供與會人員一個安心的競賽環境。
- 各校請先確認參賽師生同意競賽當天如因需自主管理等防疫規定以致無法參賽,非屬人為因素不得申訴。
- 如出現確診病例,與該病例接觸之同班師生、共同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單位之人員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收受居家隔離通知書後進行隔離。隔離期滿仍須自主健康管理 14天複診,未感染者始可參賽。
- 競賽防疫規定
- 活動空間每日消毒:所有入場人員請配合消毒(含工作人員、參賽人員、評審等)。
- 開放對象
- 團體賽:含領隊、參賽者、指揮、伴奏、攝影人員、隨隊人員(協助搬運大型樂器、場佈、翻譜人員)依名冊或證件核實入場。
- 個人賽:含參賽者、伴奏、指導老師、翻譜人員、家長、攝影人員等一組至多 5位依名冊核實入場。
- 工作人員、評審委員依證進出。
- 本次競賽不開放觀眾進場觀賽。
- 參賽出入動線:依領隊會議規定,完賽選手(隊伍)請立即離開會場。
- 報到作業
- 團體賽
- 各校於到場前先自行量測所有人員(含指揮、伴奏、隨隊人員、攝影人員等,名單造冊)體溫,並紀錄於名冊(如附件 1),報到時一併繳交備查。
- 隨隊人員憑證以協助搬運樂器。
- 個人賽
- 團體賽
- 配戴口罩:參賽隊伍(人員)可於前一序號時拿下口罩上臺演奏(唱),離開舞台後及其餘時間需全程配戴;其餘非參賽人員均須全程配戴口罩。
- 體溫量測:額溫如達 37度者,間隔至少 10 分鐘或於叫號前進行二測,二測通過始得進入比賽會場,如確定發燒者(額溫達 37 度且耳溫達 38 度)則安置於等待區,通知親屬帶離就醫。
- 發燒人員處理辦法:
- 工作人員如有發燒情況立即停止工作。
- 團體賽:競賽當日如遇參賽者有發燒、居家隔離期限未滿 14日致無法參賽,經遞補後該隊人數仍低於參賽人數下限之團隊,請領隊填寫棄賽切結書(附件 3)1 式 2 份用印後甲乙方留存。
- 個人賽:
- 參賽者發燒:放棄參賽(請參賽者或代理人填寫棄賽切結書 1 式 2 份用印後甲乙方留存)。
- 伴奏發燒:
- 更換伴奏。
- 無伴奏照原序號出賽(由司儀事先宣布不影響比賽成績)。
- 放棄參賽(請參賽者或代理人填寫棄賽切結書 1 式 2 份用印後甲乙方留存)。
- 攝影人員:憑證入場攝影,該參賽隊伍(者)演出結束後立即離場,不開放拍攝其他學校或參賽者。
- 調整頒獎方式:獲獎者(隊伍)獎狀統一由承辦單位寄回所屬學校,各校自行於適當時機公開表揚。
- 請參與人員依各競賽場地規定配合上述防疫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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