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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安芬 - 學務處 | 2021-08-09 | 點閱數: 704

本校增聘約用足球教練乙名~有意者請至本校報考~

 

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110 年度約用足球運動教練甄選簡章

壹、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校足球建設工程計畫」、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12 月 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90041828C 號函辦理。

貳、甄選種類、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種類及名額:足球運動教練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二、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110 12 31日止。聘期屆滿後每年是否續聘依「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校足球建設工程計畫」規定辦理,因該人員經費屬於專案性質因年度聘僱條件中止或因補助經費來源中斷本校得中止聘僱

參、簡章公告

一、公告時間自日起至 110 8 13 日止。

二、公告網站

本校網站(http://ww3.hcjh.tn.edu.tw/joomla/

肆、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公告期間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 A4 白色紙張列印)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 110 8 17日(星期午 14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三、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者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表件證件不齊或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四、洽詢專線:06-2388118轉 105(人事室)。

陸、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須同時具備)始得報考:

一、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足球運動教練初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者。

二、未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第二項及第六項情事之一者。(如 P5 附錄)

柒、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正楷事先填妥。證件除正本驗後發還外,並應各附 A4 格式影印本 1 份留存本校):

1.報名表 1份。(如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之足球初級(含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

4.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 A表及 B 表(如附件三)及相關證明文件。(採計獲獎證明之運動競賽,詳如本簡章 P3 第拾點所列)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切結書:切結無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規定之情事。(如附件四)

8.委託書(如附件五,親自報名者免附)。

    9.貼妥回郵之【標準信封】一個。

二、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報名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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