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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安芬 - 學務處 | 2021-09-02 | 點閱數: 714

一、公告時間自日起至 110 9 6 日止。

二、公告網站

本校網站(http://ww3.hcjh.tn.edu.tw/joomla/

肆、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公告期間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 A4 白色紙張列印)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 110 9 7 日(星期午 09時 00 分至 11 時 30 分。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三、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者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表件證件不齊或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四、洽詢專線:06-2388118轉 105(人事室)。

陸、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須同時具備)始得報考:

一、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足球運動教練初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者。

二、未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第二項及第六項情事之一者。(如 P5 附錄)

柒、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正楷事先填妥。證件除正本驗後發還外,並應各附 A4 格式影印本 1 份留存本校):

1.報名表 1份。(如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之足球初級(含以上)專任運動教練證影本。

4.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積分審查表 A表及 B 表(如附件三)及相關證明文件。(採計獲獎證明之運動競賽,詳如本簡章 P3 第拾點所列)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切結書:切結無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規定之情事。(如附件四)

8.委託書(如附件五,親自報名者免附)。

    9.貼妥回郵之【標準信封】一個。

二、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報名時繳交)。

捌、專任運動教練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21 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二、規劃辦理學校足球隊、足球社團、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
     
之專項術科訓練。

三、依任務指派協助輔導本校足球選手來源學校足球隊、足球社團、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四、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時間(含寒暑假及賽前假日集訓)足球隊訓練事項。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共同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學校重大活動、校慶活動、運動社團表演會、相關研習…等)。

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他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七、協助體育班學生生活管理工作及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八、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九、接受本校指派協助臺南市各項體育活動。

十、其他與教育訓練、體育競賽、校務活動相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玖﹑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民國 110 9 8 日(星期 ) 14:00前報到完畢。

二、地點: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住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電話:(06)2388118轉 105(人事室)

 

三、考試時間:   

 時間與

      規定

項目

日期

時間

相關規定

報  到

9月 8日(星期

14:00

本校人事室報到

試  教

9月 8日(星期三)

14:20開始,

每人 20 分鐘

試教內容由甄選單位出示考題

,請考生自行準備教材及教具

口  試

9月 8日(星期三)

每人 15 分鐘

含訓練實務、教育理念、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

拾、甄選與成績計算方式

    一、本次甄選專業貢獻及專業成就積分佔 45%、試教成績佔 35%、口試成績
 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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