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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防疫措施綜覽
| 項目 | 防疫措施 |
| 學校戶外 操場管理 |
◼ 學校適度開放戶外操場,提供社區民眾運動使用。 ◼學校戶外操場開放時間依地方政府或各校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要點規範訂之。 ◼進入戶外操場運動民眾應自行體溫量測並落實「實聯制」登記。 ◼ 進入戶外操場運動民眾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 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仍應戴口罩。 ◼ 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呼吸道症 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或身體不適之民眾,應避免進入。 |
| 區域管制措施 |
◼學校行政區域、教學區域及室內場所(館)禁止民眾 進入,未使用處所空間請保持門窗緊閉。 ◼戶外團體運動設施(如籃球場、網球場、棒球場、 羽球場、游泳池等)關閉出入口,不開放人員使用及進入。 ◼戶外個人運動設備(如單槓等健身器材等),不開放使用。 ◼開放鄰近戶外操場之廁所 1 間供運動民眾使用,加強清消。 ◼校園飲水機全面暫停使用。 ◼禁止使用(進入)區域及設施,請張貼警示,避免 民眾誤用(闖)。 |
| 人流管制措施 |
◼ 妥適規劃民眾進出學校戶外操場之出入動線。 ◼張貼公告提醒運動民眾保持社交距離並遵守防疫相 關規定,鼓勵安裝「臺灣社交距離 App」。 ◼若發現有人群聚集或無法維持社交距離之情形,請予勸導或進行人流引導。 |
| 環境清潔消毒 |
◼定時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 ◼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視使用情形提高清消頻率。 ◼當學校戶外操場內出現 COVID-19 確定病例足跡時, 應即時進行全校清潔消毒。 |
| 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
◼應提供疫調單位到校的校內相關人員名冊與聯繫方式,與填報紙本實聯制之民眾名冊與聯繫方式。 ◼學校戶外操場暫停開放及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學校應擴大風險管控,自主防疫管理。 ◼配合衛生主管機關疫情調查,接受快篩或核酸檢測。 |
| 查核機制 | ◼學校除應定期進行自我查檢外,主管機關應指派人 員,不定期查訪學校戶外操場開放管制情形,協助符合防疫相關規定。 |
| 裁罰規範 | ◼違反相關防疫規定者,經勸導仍未改善,學校可向 地方政府進行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
詳細規定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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