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151253 號函及南市教課(一)字第 1101417134 號函辦理。
二、 學校確依法規辦理,審慎檢視交流對象與程序,確保兩岸正常有序之教育交流。
課程計畫
十二國教
適性入學
多元學習
免試入學
學習扶助
五專優免
社團選社
英語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