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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專區 吳碧芸 - 學務處 | 2021-12-23 | 點閱數: 732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12/5 最新公告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所有工作人員皆應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天

學校工作人員包含:學校教職員工及入校工作人員(如外聘師資、社團教師、課後照顧人員、廚工、志工、外包清潔人員及學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等)。

為確定本校工作人員疫苗接種情形,請協助於12/30 前填寫下列表單。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2jVdb7SXfJ4qXrr67

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倘未完整接種 2 劑疫苗且滿 14 天者,應提供自費 3 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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