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公告 陳怡蓁 - 人事室 | 2022-01-10 | 點閱數: 946

本校 111 年優良教師及師鐸獎候選人線上票選相關作業期程如下,

   ( 1 ) 4 名優良教師選舉:

111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15 時 00 分起至 111 年 1 月 16 日(星期日)23 時 30 分止,敬請各位同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各委員會票選系統』以學習護照的帳號密碼登入完成選舉(票選系統已寄發電子郵件提醒各位老師逕依網址完成投票,敬請各位同仁將信件下方所示網址複製後再至瀏覽器貼上後按 Enter 即可連結)。

  ( 2 ) 1 名師鐸獎候選人選舉:

      111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15 時 00 分起至 11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二)23 時 30 分止,敬請各位同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各委員會票選系統』以學習護照的帳號密碼登入完成選舉(票選系統會自動寄發電子郵件提醒各位老師逕依連結網址完成投票,敬請各位同仁將信件下方所示網址複製後再至瀏覽器貼上後按 Enter 即可連結)。

本校 111 年度優良教師推薦作業

   一、推薦標準:

(一)基本條件:連續服務教職五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園)服務滿一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五年考核(績)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並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為優良教師及師鐸獎之被推薦人:

   1 、充份發揮教育專業精神及教育愛;端正教育風氣有具體成效。

   2 、默默耕耘,從事教職盡心盡力,有具體成效且深受家長、學生及大多數同事肯定。

   3 、對推展課程及教材教法、教育之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有具體成效,足資表彰。

   4 、對推行生活教育、特殊教育、童軍教育、終身學習、全民體育、校園整建、性別平等教育、家庭教育、幼兒教育教務、學務、總務、輔導等工作,有卓著貢獻。

   5 、對發展學校特色、執行教育政策成績卓著。

(二)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

   1 、曾體罰學生經調查屬實。

   2 、曾參加校內外不當補習經調查屬實。

   3 、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4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5 、涉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

   6 、於不適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或園長處理程序中。

   7 、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最近五年內平時考核申誡以上之處分。

   8 、有其他有違師道之不良情事。

  二、推薦限制:

(一)過去三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二)過去五年內曾獲本市師鐸獎者(含合併前臺南縣(市)師鐸獎),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但校長曾以教師身分獲獎者,不在此限。

 (三)本投票規則及限制如下:

    1 、本選舉採無記名投票選舉,一票至多圈選 4 人(圈選超過 4 人以廢票計)。

    2 、以最高得票數前 4 名,為本校 111 年度優良教師,並得自最近 3 年( 109 年—111 年)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 1 名參加臺南市師鐸獎。若婉拒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則可依票選結果依序遞補。

3 、基本條件:連續服務教職 5 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滿 1 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 5 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4 、最近 3 年內〈108-110 年度〉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108-110 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名單如下:

     1 、 108 年度優良教師:吳權益、高淑愛(退休)、黃建松(調任)、胡維娟。

     2 、 109 年度優良教師:邱鑑今、陳恩惠、蘇虹敏、王美惠。

     3 、 110 年度優良教師:許雅惠、吳聯昇、陳蓓瑢、侯念佐。

   5 、具有消極條件情形之一者,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