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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與各部會溝通研議後,經綜合評估,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 112 年 3 月 6 日起於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實施室內空間「自主佩戴口罩」措施。
本校於 112 年 2 月 24 日召開校內防疫專責小組會議,訂定本校「自主佩戴口罩」措施,說明如下:
1. 本校實施「自主配戴口罩」措施。
2. 下列情況建議配戴口罩:
(1)中午用餐時段,配膳時;
(2) 進行餐飲實作課程時;
(3)請病假同學返校上課後,配戴口罩至少 2 天;
(4)班上有同學請病假時,全班同學配戴口罩 2 天;
(5)進入健康中心時。
附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親師生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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