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者,請於 9 月 2 日洽輔導室輔導組 2388118#1042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 112 年 8 月 18 日( 112 )關字第 01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三、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 111 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故學校協助最需要的學生送至基金會申請。(錄取名額有限,故有申請的學生不一定會申請到)
四、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故向輔導室提出申請時,輔導室將與其他處室請橫向協調聯繫,以避免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