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8月25日客會文字第1096101049號函辦理。
二、南區分區初賽及總決賽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辦理日期: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
(二)辦理地點: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三、總決賽:
(一)辦理日期: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二)辦理地點:育達科技大學。
四、「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已開放報名,報名期限至109年9月4日(星期五)止,各區初賽皆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_109),請踴躍報名。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8月26日府教社字第109019907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客家語演說」、「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原住民朗讀」及高中學生組「國語朗讀」,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09.eduweb.tw/)及教育部的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nlc.moe.edu.tw/Module/Home/Index.php),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8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13731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佩玉小姐(電話:02-77366812)
一、依據本局7月6日南市教社字第1090781299號函(諒達)續辦。
二、配合109年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試辦計畫,本年度本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調整如下:
(一)增列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之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項目。
(二)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之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競賽項目,維持由本(109)年度本市決賽第1名2位參加109年全國語文競賽既有之定稿式演說競賽。其餘獲獎者依成績排序前10位(第2名、第3名、優勝),由本局另聘評判委員擇日評選每組每項各2位參加109年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試辦計畫。
三、爰本案計畫增列學生組之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項目及競賽時限,餘均無修正。
溪北場(公誠國小):109年8月12日至8月13日。241551、241550、241549、241548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7月1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1295B號函辦理。
二、旨揭4份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09年8月16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共31日,於網路上公布旨揭4份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後(新訂定之臺灣手語除提供課程綱要草案外,增加提供研修說明、Q&A及簡報影片),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布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8月2日(星期日)、8月15日(星期六)、8月16日(星期日),分別辦理南區、中區、東區、北區公聽會共四區8場次。
3、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1)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2)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縣市輔導團代表、本土語指導員/原住民族語教師代表。
(3)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代表、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代表。
(4)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學生團體代表。
(5)亦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各界人士自由報名參加。
4、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南區、中區:報名至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乙、東區、北區:報名至109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