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研習日期 |
時間 |
名稱 |
地點 |
研習代號 |
110/1/25(一) |
9:00〜11:40 |
用手機仔寫台文研習-【初階研習】 |
學甲區 東陽國小 |
248549 |
110/1/25(一) |
13:00〜16:00 |
用手機仔寫台文研習-【進階研習】 |
學甲區 東陽國小 |
248550 |
三、報名方式:請於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四、參加對象:本市對本土語言教學有興趣的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及本土語輔導團團員。
五、本研習上下午場請分開報名,不提供午餐。
六、本案聯絡人:臺南市麻豆區麻豆國小 黃姿榕老師 06-5722145-80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方式修正重點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如流獎」。
(三)閩、客語「演說」學生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情境式演說。
(四)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
(五)109年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獲特優競賽員,可參加110年度情境式演說競賽。
(六)閩、客語「朗讀」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現場抽題,不事先公布。
(七)原住民族語「演說」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比照閩、客語題目當場親手抽定不事先公布。
三、本市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預計於7月初公告,屆請各校留意本局相關公告。
詳如附件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12月29日師大進字第1091035068B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訂於110年1月至8月、10月至12月辦理分區多梯次認證,9月4日(星期六)與9月12日(星期日)辦理兩梯次全國認證,考生如為91年9月4日(含)以後出生者免報名費,其餘考生報名費用新臺幣250元。
三、初級認證簡章、重要日程表及獎勵措施等相關資訊請至官網查詢(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四、為助考生瞭解全國與多梯次認證之差異、認證題型與流程、應試作答技巧及報名操作等資訊,認證中心舉辦有「認證推廣說明會」,請逕至https://forms.gle/E8qzgawfmfNjequw6填寫申請;單一團體達40人,可另向認證中心申請多梯次認證日期增開考區或試區。
一、依國立清華大學109年12月24日清語研所字第1099008881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0年01月11日上午9時至110年01月22日下午5時止。
三、招生語別:原住民族語(B班)。
四、招生對象:
(一)具備大學畢業學歷。
(二)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照。
(三)具備以下資格者:
1.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2.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五、聯絡資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曾筱茜專任助理,03-5715131轉73603。
六、檢附原住民族語文專長招生簡章如附件。
一、旨揭認證謹訂於110年1月至8月、10月至12月第三個週末辦理分區多梯次認證,9月4日(星期六)與9月12日(星期日)辦理兩梯次全國認證。多梯次試區及各梯次重要日程表請參閱附件,單一團體達40人,可另向認證中心申請多梯次認證日期增開考區或試區。
二、考生如為91年9月4日(含)以後出生者免報名費,其餘考生報名費用新臺幣250元。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
三、檢附110年度認證簡章及重要日程表於附件,請惠予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四、為助考生瞭解(一)全國與多梯次認證之差異、(二)認證題型與流程、(三)應試作答技巧、(四)報名操作等資訊,認證中心舉辦有「認證推廣說明會」,請至https://forms.gle/E8qzgawfmfNjequw6填寫申請。
五、為提升考生應試便利性,認證中心另有「試區評估說明會」,由專人前往評估學校場地與設備。經評估符合標準者,將於該校設立認證試區,並優先安排該校考生於原校應試。請至https://forms.gle/uq57uFTQDhkaF8Sc9填寫申請。
若本校有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需補助者,請於1/5(二)以前告知教學組,以利填報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請貴校即日起至1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至本局填報系統(編號:13031)填報旨揭相關資料,說明事項如下:
(一)旨揭所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1.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2.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3.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惟查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未收取報名費用,爰不納入本案補助範圍。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參加109年度閩南語或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校長、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通過者全額補助,未通過者半額補助。
(三)長期代理教師定義請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本市訂定相關行政規則辦理。
三、國小分校及附設幼兒園,請由本校一併填報。
四、事關當事人權利,請學校確實辦理。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與演說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朗讀篇目以109年全國賽公布之篇目為競賽題材,並於登臺前6分鐘當場親自抽題。
三、檢送學生組朗讀篇目總表如附件1及教師組演說題目如附件2。
四、競賽時間:110年4月17日(星期六)假永康區五王國小辦理。
五、報名時間: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120.116.2.57/lang)。
一、依據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業於109年11月30日寄發合格證書,凡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前掲獎勵計畫附件及相關證明,郵寄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一、講題:台語歌曲與我
二、講師:金曲歌王 謝銘祐
三、研習時間:109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0-15:00。
四、研習地點:本校悠閱館。(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84巷66號)
五、參加對象:臺南市教師。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247014),35人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