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2021/04/16(五)1930-2100
二、地點:台江文化中心《台江劇場》
三、內容:首部曲│老曲盤留聲機│黃氏好、二部曲│古早台灣流行音樂│陳景昭、吳佩嘉、三部曲│望台江,為台灣寫歌作曲│陳婉菱老師、作曲班、安慶國小合唱團
四、活動報名:請至表單填寫資料 https://forms.gle/ZWCWoMy3xMqfbyLc6 ,活動當天直接至台江文化中心入口處簽到即可。
一、依據該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客語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該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請善加運用。
三、貴單位如有需求,請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dYibLtKrMJi5t1V49)參閱申請流程,並於活動前1個月完成線上申請。
一、本論壇訂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假新化武德殿辦理。
二、論壇主題及議程: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參加人數上限80人,報名額滿為止)
(一)本市對本土教育推動有興趣之校長、候用校長、主任及教師,各校優秀之學生代表。
(二)本市本土教育輔導團成員。
(三)請大新化區(新化區、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山上區、左鎮區、玉井區、南化區、楠西區)各校務必派本土教育行政業務及教學相關人員1人參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3月2日(星期二)止,請至本市教師學習護照 (研習代號:249005號) 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五、本次論壇講座:
(一) 主持人:教育部國家語文教育推動會委員兼學習環境組召集人鄭安住委員
(二) 講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李勤岸教授、國立成功大學鄭邦鎮教授
六、防疫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進入會場請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年03月01日止。
二、上課時間:110年03月07日至110年04月18日,每週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
三、上課地點:中國醫藥大學(地址: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
四、報名方式請詳閱附件招生簡章,或上本校推廣教育中心官方網站查詢https://cce.cmu.edu.tw/course.php。
五、線上報名連結:https://webap.cmu.edu.tw/Actregister/act_detail.aspx?act=2112。
六、洽詢專線(04)22054326吳旻書小姐。
一、本論壇訂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假新化武德殿辦理。
二、論壇主題及議程: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參加人數上限80人,報名額滿為止)
(一)本市對本土教育推動有興趣之校長、候用校長、主任及教師,各校優秀之學生代表。
(二)本市本土教育輔導團成員。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3月2日(星期二)止,請至本市教師學習護照 (研習代號:249005號) 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五、本次論壇講座:
(一) 主持人:教育部國家語文教育推動會委員兼學習環境組召集人鄭安住委員
(二) 講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李勤岸教授、國立成功大學鄭邦鎮教授
六、請貴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防疫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進入會場請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
一、旨揭測驗報名期間自110年1月28日(星期四)至3月2日(星期二)止。測驗日期訂於110年4月24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0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三、學校老師協助完成考生團體線上報名業務者,將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補助國民中小學、高中(職)、五專及二專之代辦團體報名學校行政費,每協助一名考生完成報名補助新臺幣50元整。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1月27日原民教字第11000040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勵獎項計12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獎、原住民族語言保母獎、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獎、原住民族語言師徒制傳習師獎、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獎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獎等6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110年2月2日前向該會提出申請: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家庭獎。
(三)原住民族語老師獎。
(四)推動族語團體獎。
(五)推動族語公務人員獎。
(六)推動族語機關獎。
三、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備函掛號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4日臺教師(二)第1100005259號函辦理。
二、招生簡章如附件,歡迎現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等踴躍報考。
三、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進修機會。
四、依「師資培育法」第8之1條第1項規定及本部109年2月17日師資培育審議會第105次會議審議通過,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五、報名日期至110年1月22日下午5時止,詳細報名方式等資訊請參閱旨揭簡章,或至國立清華大學招生相關資訊網查閱(http://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940.php?Lang=zh-tw);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專任助理張筱茜小姐,聯絡電話:003-5715131#73603。
一、依據本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109年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合格證書預定於110年3月5日寄發,凡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且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依前揭獎勵計畫所附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證明(影本須簽名並註明與正本同),逕送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